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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(2) (第1/2页)
bbx。长毛怪人,这傢伙是谁呀!? 我是淑女,我是淑女,我是淑女……我不断提醒我自己,虽然,我真的很想骂人。 「不信你再看一次你的说明档,写得不错,但是有错字。」 你这是夸奖我还是讽刺我?看着桌上的诗,在我最诗意饱浓时中断,我听见了自己咬牙切齿的声音。放下笔桿,重新检查我的档案。有错字吗?我检查不出任何错误来。 「时间经过两分鐘,你还没改……」 关你什么事啦! 再看一次吧!我说服我自己。 「我已经抽完一根菸了,但错字还是错字,看来你真的不知道错在哪里。」 我在心里面对他说:你最好能指出我的错字来,不然,我不会放过你! 「再字应该改为在字,细节很重要,你不应该忽略它。」 「要不是再一瞬间懂了你的痛」要改为「要不是在一瞬间懂了你的痛」。 我真的错了一个字,赶快把它改过来,这位「长毛怪人」还很好心,又传讯来:「这是国中生常犯的错误,你下次要注意唷!」 那张写着诗稿的手记纸,已经被我揉烂了。 「同学,我不是国中生。」 「高中生犯这种错误更不应该。」 「我已经是技二的学生了,不好意思。」 「技二了还写错字喔,你完蛋了你。」 我拒绝跟一个无聊的人继续纠缠下去,把讯息切掉,索性关机算了。 「小乖,要不要吃芭乐?」淑芬走进我的房间,她是我同学,新竹人。 「不要,心情很差。」 「怎样,你又江郎才尽了吗?」 「被一个痞子打断了。」我把那张已经揉烂的纸团拿给淑芬看,淑芬不写作,不过她看了很多言情小说。 「这里中断也不错呀,我觉得,味道刚刚好。」 「可是就是不甘愿呀!」 「那痞子是谁?」淑芬问我。 「一个叫做长毛怪人的,谁认识他呀!」 我把刚才他纠正我错字的事告诉淑芬,淑芬说:「不错的搭訕方式喔!」 「搭你个头!」 她捧着芭乐,坐在我的床边。「我觉得你这样写作太辛苦了,一切都只发生在脑海里面。」 「不然呢?」 「你应该亲身经歷,去谈个两场恋爱的。」 又想鼓吹我往火坑里面跳呀! 「不要,我现在过得挺好。」我一口回绝了她。 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好,我可以一个人开着车到台中市看电影,可以约几个朋友一起去 ktv 唱到倒嗓,可以毫无顾忌地在新光三越逛一整天。 淑芬说,不不,这是错的。「交个男朋友,看电影他会买票,会帮你拿爆米花跟可乐;去好乐迪唱歌的时候,你在唱,他可以去帮你倒饮料、拿零食;去逛新光三越时,你可以不只看看而已,可以叫他把信用卡拿出来。」 「是吗?人家又不是欠你的。」 「那叫做爱情呀,懂吗?我可爱的小乖乖。」淑芬捧着我的脸,很亲切地对我说。 爱?我一点也不觉得爱应该是这样。爱一个人,除了付出金钱之外,更应该付出的是心力吧!可是淑芬说来说去,讲得谈恋爱好像只是找个金主或菲佣而已,况且,多个人就多个意见,我最讨厌去跟人家协调什么了,一个人,不是很自由吗? 「小乖,长大点,你不可以这么任性的。」淑芬抱着我的枕头,在脸上摩蹭着。「这种爱情的味道,你早晚要尝试的。」她做出很……很……唉……的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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