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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5章,冥冥之中有人搞事 (第1/2页)
“枪不错,还是德国原厂产的,配了两把,还擅长使双枪?”楚云飞把枪还给他,询问到。 魏和尚回答:“还行吧,主要是这枪火力猛,两把一块使,跟抱了一挺机枪似的。 要说使双枪,还是俺们袁顾问厉害,那子弹打出去例无虚发,枪枪锁头。” “哦!”楚云飞颇感意外,他没有想到文质彬彬的袁朗,还是个枪法高手啊! 而且,这正是个机会。 “正好楚某人枪法还行,那就比一比。”楚云飞话音刚落,手已经把枪掏出来了,对着树上的鸟窝啪啪两枪。 两只麻雀应声落下。 三五八团第一快枪手之名,那不是吹的。 李云龙夸道:“云飞兄好枪法呀!” 楚云飞得意的轻哼两声:“此枪是比利时fn公司生产的,口径六点三,弹容六发。 出厂的时候就是一对儿,一雄一雌,勃朗宁品牌。 我楚云飞想把这只雌的,赠送给李团长,以表我两军携手杀敌之情谊。还望李团长笑纳。” 李云龙听得面带笑意,对于送上门的礼物,尤其是枪,那是军人最爱的东西,他没有拒绝的理由。 只是…… “楚兄要是送,还不如把公的送我,母的我不要。”李云龙说。 楚云飞不明白了,“李团长是何意,请明示。” “堂堂大丈夫,带一只母枪,这事儿传出去,让人家笑话。”李云龙解释说。 楚云飞和李云龙,一个是正儿八经军校毕业,受过良好教育的。另一个是大字儿不识一个的农民。 就像李云龙觉得奇怪,枪还能分公母? 楚云飞也无法明白,李云龙的脑回路。 如此才有戏剧的一幕。 楚云飞放声狂笑:“我自狂歌空度日,飞扬跋扈为谁雄,真乃大丈夫也。好,李团长,就听你的。这个雄的送你。” 痛饮狂歌空度日,飞扬跋扈为谁雄。是杜甫赠李白一首诗的后两句。 其诗词意为,李白藐视权贵,拂袖而去,沦落飘泊, 虽尽日痛饮狂歌,然终不为统治者赏识。 虽心雄万夫,而难以称雄。 虽有济世之才,然不能施展。 楚云飞此处略有改动,倒显得豪迈无比。 李云龙字都不会写几个,更别说念诗了。诗句没听懂是啥,就知道楚云飞要送他雄的那把枪。 大大咧咧的拿了,?显得他多没文化呀! 赵刚帮李云龙递了个台阶:“不求连城璧,但求杀人剑,楚团长初次相见便把爱枪相赠,李团长你面子够大的。正可谓宝剑赠英雄啊!” 醉卧美人膝,醒握杀人剑;? 不求连城璧,但求杀人权!? 有朝一日权在手,杀尽天下负我人。 出自王维的老将行,赵刚改了一下正合适应景。 李云龙没啥文化,笑着接过手枪,“那我就无功受禄了。” 袁朗在一旁看着,心说:这不行啊,吃人嘴短拿人手短,这把枪可不好拿。得礼尚往来才行。 两只正飞过的麻雀,一不小心遭殃了。 啪啪两枪,袁朗手里的盒子炮左右开弓,都给打下来了。 麻雀:你们礼貌吗? 都知道移动的靶子,肯定比固定靶难打,但也没有显得比刚才楚云飞厉害多少。 袁朗手里的盒子炮,价值也不便宜,但总归不稀奇,比不上楚云飞送出的小巧玲珑的勃朗宁手枪。 亮了一下枪法,彰显自己并不比楚云飞差。 袁朗笑着说:“来而不往非礼也,我们李团长穷人一个,没什么拿得出手的。就是从小鬼子那缴获的指挥刀不少。” “和尚,叫两个人,去吧那九把佐官刀都拿来,给楚团长挑一挑。” 吩咐了魏和尚,袁朗很凡尔赛的说:“没什么好的,就是几把佐官刀,?大佐的,中佐少佐都有,其中两把还是日本天皇赐的。 原来最有价值的那把将官刀,是从阳泉日军第四独立混成旅团,那个旅团长山省太郎少将手里缴获的。 被我们总部首长要走了,只有佐官刀,就差那么点意思。” 李云龙:“……”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,袁朗这么能装呢? 指挥刀那是日本军官随身携带的东西,他不会乖乖的交给你。 只有把他打死了,才能得到。 说有九把佐官刀,那简直就是赤裸裸的炫耀,最起码干死九个日本佐官。 那又得消灭多少小鬼子? 简直是明晃晃的告诉楚云飞:“看,我们厉害吧!” 袁朗收集的九把佐官刀,其中有几把是丁伟和孔捷贡献的。 只是李云龙不会在外人面前戳穿,毕竟是在给他长面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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