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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06节  (第1/2页)
    棍子点头,“对,那年,她才十三四吧,个子长得高,看上去像十六七似得。”    我喔了一声,这就不奇怪了。    要我也得上啊,地痞流氓调戏少女能行吗!    这倒真跟我那瞎想的画面能承一下,虞兮虞兮奈若何!    咱不用那么上纲上线的引史为据,只当霍毅是简单的英雄救美,冲冠一怒为红颜。    只可惜女主是他妹妹,这就没啥遐想的空间了,还小遗憾呢,否则扒一扒霍毅的情史也算是乐事一件。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,霍毅给你们打完了,他什么事都没有?”    棍子瞟了我一眼,“怎么可能,我刀哥要是这么不能混,怎么做胡同老大,他带的军刺,攮了毅哥一刀。”    我咝了口凉气,“带血槽那种的棱形军刺?!”    棍子轻飘飘的嗯了声,我真是听着都疼!    想问犯得着么,后来一合计,这玩意你没法说,二十一世纪挤个公交车都能酿成个血案呢,更别说你瞅啥,瞅你咋滴!    大街上每天都在死人,抛除真正有恩怨的,大多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,一火柴棍儿就能解决一片森林,更甭提十六七的少年,那火气大的,冬天光膀子都解决不了那躁动的,喜欢找茬儿的灵魂。    “那后来呢,这么大的事儿,怎么收的场。”    “一起住院。”    棍子倚靠上墙面,“约好出院后叫人再干,输的一方给赢得一方下跪,承诺,永远不许踏足赢方的地盘。”    我没多言,现在听是有些可笑的,不过想想十年前,咱先且不说霍毅年岁,按照当年的形式来讲,打到最后就是要个面子。    尤其是正血性的时候,不像现在,打人要钱,那个时候,就是要个态度,俗称老炮,武力解决一切。    男人角度来看,血性,讲究,自成一理。    “后来打了吗?”    棍子摇摇头,眼神有几分悠远,“没打成,刀哥住了半年院,我和毅哥也住了三个月,鬼门关都走了一圈,出院时已经很熟了,双方叫了人,毅哥做东,在老莫吃的饭,几十号人,喝的酒,算是不打不相识。”    老莫西餐厅,牛啊!    我幻想着当时的场面,这画面也就在电影阳关灿烂里看过,热血澎湃撒。    听说老莫最早的餐具都是纯银的,大厅金壁辉煌,别说到了九十年代那都是叫出号的西餐厅,在六七十年代,一顿饭消费都得三四百,寻常人想都不敢想,绝对高档场所,地位无可撼动。    “后来,就是朋友了?”    棍子强调,“是兄弟,刀哥后来还认了霍柔做干妹子。”    说着,他看向我,“毅哥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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